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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個人很難直接從出版社買到書號?首先,書號在內地是被各家出版社壟斷的,出版社買賣書是違規的。新聞出版總署每年都要查處一些買賣書號的出版社,令一些違規的社停業整頓,其社長、總編降級、下臺,削減每年分配給該社的書號數量。所以,我們也是經過長期摸索,長時間穩定地與一些出版社以“協作出版”等合法合規的名義申請相關書號資源,然后一切由出版社統一按相關程序來走。其中我方要先墊資,先打一部分錢到出版社另外的賬上作為“管理費”,再把全額印刷款打到出版社的印刷廠的賬上過賬,再打一部分款到當地的新華書店充當賣書款,一套程序走下來,表示這是由出版社自己出的社版圖書,出版部門也沒有漏洞去干涉了……等等,還有更多細節,在此不便詳述。經過我們與社里的相關“合作”后,社里幾乎沒有風險了。所以,我們拿的號價格要低很多。而且,書由我們專業的圖書編輯單位來出版、編排、印刷,有專業人士對內容和質量監控,對于出版社而言,風險更小,因為我們是個正規單位,也不敢亂來的。 而個人容易出亂子,出版社無法監控到排版、印刷每個環節。萬一某位居心不良的人買到了號,印一本反動的書,而這書竟然是正規出版的書。那整個出版社都要被封門了,相關領導也會承擔刑事責任。而歷年來相關出版社被查處的原因往往都是把書號買給個人,而個人用書號出版色情、反動、迷信或其他內容敏感的書,或違規套用套印或再高價轉賣。所以,賣號對于出版社而言,尤其是直接賣給作者,風險是很大的。因為有一些作者拿到書號后,隨意往書里面添加內容,這就很容易出問題。因為普通作者沒有經過新聞出版單位內部對相關違禁文字認識的培訓,沒有相關概念,自己想怎么來就怎么來。所以出版社對陌生人一概都說不賣書號,只賣給以合作過、可信度較高的編輯出版單位,這樣才比較安全妥當。 上一篇圖書尺寸規范下一篇文件名稱及文件夾規范命名的意義 |